中途退宿
中途退宿

服务内容

1. 有特殊情况,中途休学、退学、出国满12个月的同学需退出宿舍床位。请本人持院、系、所开具的休学、退学、出国证明到本楼楼长处填写《学生退宿申请单》。

2. 本科生退宿需说明理由,并由家长签字及所在院系学工书记签字盖章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3. 楼长对退宿者使用的家具设备验收后,在《学生退宿申请单》楼长意见栏上签字。如有损坏,按当年公布的设备及物品价格清单进行赔偿。退宿者本人(特殊情况如需代办,代办人须为本院系所老师或老师指定的同学)持有楼长签字的退宿申请单和住宿费收据(收据丢失请提前到财经处查询并复印),到学4楼宿舍服务大厅办理退宿手续。

服务时间

工作日 8:00 – 11:3014:00 – 17:30

服务地点

4楼东侧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5880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