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退宿
毕业生退宿

服务内容

1. 请毕业生按照学校的通知,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办理毕业转单手续,然后到各宿舍楼楼长处统一办理退宿手续。

2. 办理退宿前应通知楼长对宿舍内的各项设备:空调、无线路由器及桌、床、板凳(椅子)、窗帘、衣柜和门窗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3. 办理退宿手续时,如室内设施有损坏的,应按规定(赔偿数额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当年公布的额度为准)由住宿学生共同承担,之后再发现损坏的,由余下的未退宿学生共同承担赔偿,依次直至最后一人承担最终赔偿责任。

4. 各部、院、系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提供住宿。

5. 所有毕业的学生,学校不再提供住宿,必须在学校指定的日期前离校。

服务时间

每年毕业通知中学校指定时间

服务地点

各宿舍楼值班室

联系方式

5880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