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规章
学生宿舍用电安全规定
发布时间:2024-06-25     浏览量:

根据《高校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京师范大学违纪处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排除安全隐患,杜绝火灾事故提高同们的安全用电意识醒同学们注意以下事项:

1学生宿属于公共住宿场所公共安全利益使用大率电器极易引起电线超负荷造成电流增加电线发热容易造成短路而发生火灾事故。为此,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水壶、电吹风、电冰箱(小冰箱)及未经学校批准的各种加热类电器设备。

2学生宿楼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插线板及搭线偷电不得擅自改变宿舍内原有电器线路及用电设备,务必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合格插线板、电子产品等,不得将插线板与可燃物放置过近。

3因个人使非国标插线板、违规电器或大功率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由责任人支付造成事者相关执法部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学生离宿舍或自习室时应及时关闭插线板电源拔出各类电子产品(电脑、充电宝等)及电器设备插头发现存安全隐患情况要及时向本楼值班室报告。

5校保卫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外包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院、系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违规电器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收缴暂时保管毕业时发还根据违规情节将对使用人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对于不听劝阻的,取消住宿资格。造成火灾事故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6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应起表率作用对违规行为要给予批评指正。希望全体同学增强安全意识文明用电安全用电切实做“安

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为了你和你身边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互相监督,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