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校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北京师范大学违纪处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排除安全隐患,杜绝火灾事故,提高同学们的安全用电意识,特提醒同学们注意以下事项:
1学生宿舍属于公共住宿场所,涉及公共安全利益,使用大功率电器极易引起电线超负荷,造成电流增加,电线发热,容易造成短路而发生火灾事故。为此,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水壶、电吹风、电冰箱(小冰箱)及未经学校批准的各种加热类电器设备。
2学生宿舍楼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插线板及搭线偷电,不得擅自改变宿舍内原有电器线路及用电设备,务必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合格插线板、电子产品等,不得将插线板与可燃物放置过近。
3因个人使用非国标插线板、违规电器或大功率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责任人支付,造成事故者相关执法部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学生离开宿舍或自习室时应及时关闭插线板电源,拔出各类电子产品(电脑、充电宝等)及电器设备插头,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要及时向本楼值班室报告。
5校保卫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外包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院、系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违规电器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收缴暂时保管,毕业时发还,根据违规情节将对使用人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对于不听劝阻的,取消住宿资格。造成火灾事故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6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应起表率作用,对违规行为要给予批评指正。希望全体同学增强安全意识,文明用电,安全用电,切实做到“安
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为了你和你身边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互相监督,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