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校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的财产及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做出以下规定:
1学生宿舍楼楼长和值班人员有权询问并检查进出宿舍楼人员的证件,被查验人员必须主动配合宿舍楼管理人员进行验证,拒不配合的,以破坏宿舍正常秩序论处,恶语顶撞、辱骂甚至殴打管理人员,将交由学校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2宿舍管理人员因治安、消防检查或其他安全工作需要可以随时进入宿舍,进入宿舍时需穿工作服,佩戴工牌。
3住宿学生不准乱串宿舍过夜或擅自留人住宿,更严禁留宿异性。
4禁止在宿舍楼内外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打麻将、赌博、张贴标语、张贴广告、张贴大小字报。
5禁止在宿舍内传播反动思想或传递淫秽物品等非法活动,严禁进行迷信活动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6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熄灯后禁止进行聚会、大声喧哗、吹拉弹唱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严格自觉遵守早出晚归登记制度。
7宿舍楼内禁止任何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电动踏板车、电动平衡车等)进入,严禁在宿舍楼内给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小商贩和学生在楼内经商,不准在宿舍楼前买卖商品。
8宿舍楼内禁止吸烟、点蜡烛、点蚊香、焚烧纸张或其它物品等明火行为,禁止私拉乱接插线板、彩灯,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异味的物品。
9爱护楼内消防、监控设施设备,禁止私自遮挡、不正当使用、移动或破坏,禁止占用消防应急照明灯插座。禁止利用宿舍内逃生窗为其它所用,现在住学生对逃生窗钥匙负有保管责任。
10禁止在公共区域或楼道存放、堆放私人物品,确保楼内消防通道安全畅通。
11请勿在宿舍床铺上搭建床帏床幔、在楼道内悬挂衣物,水房晾晒衣服不得超过一周,过期将作为遗弃物品处理。
12禁止在宿舍楼内存放或使用各种灶具、加热类、小冰箱等违规电器,如经检查发现,当场没收。
13学生发现各种违纪行为,如坏人侵扰、偷盗破坏等,需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14离开宿舍外出时,要随手锁好门窗,并保管好钥匙,不得将钥匙外借他人。妥善管理自己的财物,宿舍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需妥善保管。
15学生在进入楼内时要防止尾随人员进入,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发现尾随人员及时与值班员联系。
16住宿学生必须与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签订安全责任书且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大家一起共同维护公寓楼的安全稳定。